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掌收发油盐,分设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场用语。唐朝吐蕃等少数民族人来归,称归明。北宋时契丹人及流落辽国之汉人、南宋时女真人来归,或溪峒首领纳土归顺,皆称归明人。归明官年二十五以上,许注授官职,添差不厘务差遣。
官名。即 “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或称“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等事”。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始置,以朝臣及閤门祗候以上充任,后罢武臣提点。掌提辖诸县刑狱、兵民、贼盗、仓场、库务,兼管沟洫河道之事。
即“提点刑狱公事”。官名。宋置,又称“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掌察所辖狱讼而平其曲直,所到审问囚徒,详覆案牍,凡禁系淹延而不决,盗窃逋窜而不获,皆劾闻,兼掌举刺官吏之事。见《宋史·职官七·提点刑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拟扫狄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时罢。
官名。三国魏置,为统领千人的将领,一说即校尉,六品。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从六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官名,三国时魏有此官,为统领千人的将官。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从六品
清朝“军机处”的正式名称。
官名,汉置,掌领兵征伐或驻守。《汉书·地理志下·上郡》:“匈归都尉治塞外匈归障,属并州。”注:“师古曰:匈归者,言匈奴归附。”
官名。战国置。下级军吏。《墨子·备城门》:“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一帛尉。”
道的等级之一。北洋政府时期规定,符合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二等道:一是辖县较多、财富较富或辖县虽少而繁剧的;二是边区而又形势重要的;三是地当冲要或境内辖有重要商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