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通译官”。
官名。三国魏元帝咸熙二年(265),司马昭卒,司马炎即晋王位,分中卫将军为左、右卫将军,以羊琇任此。掌佽飞虎贲及前驱、由基、强弩三部司马,属下还有虎贲、羽林、上骑、异力、命中虎贲等五部督,负责宫禁宿卫
①清朝泛指矿厂管理机构之成员。②清朝专指直接由官府委派管理矿厂之官役,又称“厂官”。如铜矿中总制金厂之“场主”,掌管出纳之司库,掌管文书之吏胥,掌管稽查弹压之巡役和练役等。
①下级佐助上级。《周礼·春官·职丧》: “凡国有司以王命有事焉,则诏赞主人。”②周朝各种仪式中之引导。《国语·周语上》: “内史赞之。”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人匠词讼。置都提领一员。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设于清中期以后。雍正七年(1729)定京内外衙门之题本、副本俱送内阁,由阁照红本用墨笔批录,存贮皇史宬。后来专设副本库收贮副本。其司员由大学士于满、汉中书内派委,无定员
官署名。① 隋朝内侍省置,有令、丞、宫教博士各二员,用宦官;炀帝大业三年(607)隶长秋监,改局为署,参用士人。唐朝复隶内侍省(监),用宦官,令二员、丞三员,掌宫人簿帐、女工; 妇人配没,工缝巧者隶之
即银牌,又称平银牌。参见“牌符”。
官名。为直隶州的长官,掌该州政令。参看“直隶州”条。
僧官名。明清设置,秩未入流,其职为管理县内僧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