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刑部置,掌体究之事。南宋因之。
官署名。辽、金各京及元大都、上都均设,多由留守司官兼长官,管都成造作、修缮等务。元宫廷、兵部、工部和各位下还设有各种掌管专门事务的都总管府。参见“总管府”。官署名,辽代五京皆有都总管府,又有兵马都总管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遇印务札蓝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训方氏中士四人,掌教导四方之民。北周依其制置训方中士,正二命;训方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
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
唐代称宰相为南司,因其在宫禁的南边;称宦官为北司,因其在宫禁的北边。南北司指宰相和宦官。
官名。秦朝设车府令,赵高曾任此官;掌管皇帝的车舆。汉朝和曹魏时期都设车府令,属太仆。南北朝时也设车府令;宋齐以后属尚书驾部;北齐以后又属太仆。唐朝设车府署,为太仆寺所属四属之一,设令、丞各一人,掌管王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尉。副职称副看护长,军衔为准尉。
清代总理衙门的内部机构,犹如现代的档案室。设提调二人,掌稽察章京及修档案之事,由总办、帮办章京内选派;督修五人,掌督催修档之事;承修五人,掌编辑档案;校对五人,掌校勘档案。另有清档科房供事二十人,掌缮
即谏官。《宋史·王拱辰传》:“帝曰:言事官第自举职,勿以朝廷未行为沮己,而轻去以沽名。自今有当言者,宜力陈毋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