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殿舍人
官名。隋置,见“内直局”。
官名。隋置,见“内直局”。
武官名。三国魏置,掌征伐。曹仁曾任此职,不常设。见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兵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兵部夏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选官制度。清朝对因保举而由军机处记名者之称呼,以别于吏部之“存记”。凡此等人员升官得缺较易。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置,隶左、右备身府,与左雄武府各置雄武郎将,领皇帝亲近禁军骁果,以武勇郎将为副贰,有司兵、司骑二局,并置参军事。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永昌宫各地丁户,征调兵丁。永昌宫共有提辖司四处,为南京、西京、奉圣州、平州。
流外官名。唐于太子仆寺厩牧署置,员额二人,秩流外二品,掌车乘。
官署名。清朝太常寺所属机构。掌储藏祭器、果品及工程银两。设七品满洲司库一人,九品满洲库使二人。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唐穆宗时始置,分为一史与三史两科,一史为《史记》、三史为《史记》、《汉书》、《后汉书》,每史问大义百条,策三道。义通七、策通二以上为及第。宋沿置三史科, 淳化三年(公元992年)规定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前锋校”。
官署名。①掌管地方治安机构。宋真宗景德三年(1007)始置京东五路巡检司,其后各处分置,或置都巡检司。西夏沿置,仁宗天盛年间(1049—1069)不设。金、元沿置于京城及要害之处。明洪武二年(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