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旨
见“录白”。
见“录白”。
官名。清朝派驻科布多之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六年 (1761) 设,统掌外蒙古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札哈沁、明阿特、额鲁特以及阿尔泰乌梁海等八部之官族、军务、财赋、刑罚等项事务。下设办事大
官名。金置,属给事局。掌傧赞受事兼司中宫印玺。员额二人,以内直充任,秩从六品。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刘备置,班在军师将军上。三国蜀沿置。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拟智武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智武将军等号
即“必阇赤”。
官署名。元朝军府等级,秩从三品,统军三千以上。置达鲁花赤、万户各一员,俱从三品;副万户一员,从四品; 经历一员,从七品; 知事一员,从八品。
官名。西晋置。《晋书·刘聪载记》:“(聪) 入为骁骑别部司马,累迁右部都尉,善于抚接,五部豪右无不归之,河间王颙表为赤沙中郎将。”
东汉京城洛阳十二门,每门置候一人,掌城门兵。《后汉书·百官四》:“城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雒阳城门十二所。司马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兵。城门每门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雒阳城十二门,其正南一
兼理司法机关。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五月一日公布的《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的规定,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
官署名。即“户部交阯清吏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 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左厩中马匹。下设左厩中士、左厩闲长下士以佐其职,又领奉乘二十人,驭夫一百三十人。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