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理刑司郎中。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主官,掌司事。初设满洲、蒙古各一人; 后改设蒙古二人。
官名。简称理刑司郎中。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主官,掌司事。初设满洲、蒙古各一人; 后改设蒙古二人。
御史大夫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御史大夫为亚台、为亚相、为司宪”。
官名。北齐置,隶太子门下坊。
指大臣执政主持国事。《史记·鲁周公世家》:“周公乃践阼,代成王摄行政当国。”春秋时郑国执政首领的称谓。《左传·襄公十年》:“于是子驷当国,子国为司马,子耳为司空,子孔为司徒。”
官名。简称知州。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州的长官,职掌略同于知府事。官名。宋初分命朝臣出守各州,号知军州事。军指兵,州指民政,为州的长官。见《宋史·职官七·府州军监》。
即“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分掌内庭祭礼祝祷、供香之事。顺治元年 (1644) 定设十九人,内司爨长三人。月有银、米之赏。初隶钟鼓司,十三年改隶礼仪监,十七年改隶礼仪院。康熙十六年(1677)始
官名。金宣徽院所属有头面库,以都监、同监为正副主官。下设本把七人。
①千牛备身、千牛左右省称。②太子千牛省称。
宋朝特别法之一。神宗熙宁三年(1070)立仓法。吏人皆给厚俸,称“重禄法”。领取重禄吏人称“重禄公人”,重禄公人受贿或勒索,即从严惩罚。朝廷各司及监司、各州皆行之,以图养廉。
明清乡试之主持者。又称“主司”。由皇帝简派。明朝每省用二人,清朝每省正、副各一人,惟顺天乡试用三人。考差主要由推举产生,乾隆(1736—1795) 中改用保举、考试并行之法。掌理批阅士子试卷,分别去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