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承政厅
官署名。清末法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稽查各司重要事务,办理秋、朝审进呈册本,负责本部所辖京外各职进退,区划各审判厅辖区,调度各检察机关,置左、右丞各一人,参事二人等。
官署名。清末法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稽查各司重要事务,办理秋、朝审进呈册本,负责本部所辖京外各职进退,区划各审判厅辖区,调度各检察机关,置左、右丞各一人,参事二人等。
官名。为宋代尚酝局的主官,见“尚酝局”。
武官名。清代置于湘军等勇营,见“哨”。
官名。即“司法参军事”。官名。掌鞠狱丽法、督盗贼、知脏贿没收。唐置,在府为法曹参军,在州为司法参军,在县为司法。见《新唐书·百官四》。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改端明殿学士置,掌侍从备顾问应对,有所献纳则请对或奏对。仁宗庆历七年 (1047),改为紫宸殿学士。
即“宗子录”。参见“宗子正”。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使职名。唐代宗宝应元年(762),以社会动乱,关东漕运宜有倚办,遂以通州刺史刘宴为户部侍郎、京兆尹、度支盐铁转运使。盐铁兼漕运,自此始。
官署名。即“云南清吏司”。
唐、宋尚书省俗称。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北京的商业税务机构,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