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曹从事
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592)改名法曹参军。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北齐书·薛循义传》记循义在北魏时曾任司州法曹从事。其职当是主刑法之事。北齐司州沿置法曹从事,其下有法曹掾、史以佐之;外州不置法曹从事,以法曹掾与法曹史掌理曹务。隋初雍州亦曾置法曹从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废。
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592)改名法曹参军。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北齐书·薛循义传》记循义在北魏时曾任司州法曹从事。其职当是主刑法之事。北齐司州沿置法曹从事,其下有法曹掾、史以佐之;外州不置法曹从事,以法曹掾与法曹史掌理曹务。隋初雍州亦曾置法曹从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废。
官名。北宋置,为南京(今河南商丘南)留监司长官,以知应天府兼任。掌宫钥及京城守卫、弹压、修葺之事,畿内钱谷、兵民之事皆总之。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北迁后临时设置,见“南京留守府”。
官名。见“庶吉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弓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即左司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左司郎中。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皇族帐官,掌蜀国王岩木房族之事。
武官名。辽置,见“五京都总管府”。
官署名。元朝地方统军机构,世祖至
见“刀笔吏”。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天官府属官,员二人,正五命。《大唐六典》卷八《侍中》:“后周天官府,置御伯中大夫二人,天子出入,则侍于左右,大祭祀盥洗,则授巾,武帝改御伯为纳言,盖侍中之职也。”北周武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官十人,录事五人。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附设于京师初级审判厅内,掌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