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院佥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位参事之下。无定员,视事之繁简酌置。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位参事之下。无定员,视事之繁简酌置。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御史大夫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御史大夫为亚台、为亚相、为司宪”。御史大夫的别称。秦汉官制,御史大夫为副丞相,丞相缺位,用以递补,故称亚相。《汉书·百官公
使职名。唐朝以监察御史一人为之莅祭祀,监阅牲牢,省器服,不敬则劾祭官; 德宗兴元元年(784)以监察御史第一人察吏部、礼部,兼监祭使。宋朝为御史台五使之一,以御史充兼,掌受誓戒致斋,检视纠劾,神宗元丰
也写作魁率。对匪盗山贼叛逆者之首领的泛称。《后汉书·光武帝下》:“(建武十六年)徙其魁帅于它郡,赋田受禀,使安生业。”《三国志·吴书·黄盖传》:“诛讨魁帅,附从者赦之。”
禁卫军组织。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炀帝改组禁卫军组织,改左右卫府为左右翊卫;左右武卫府依旧名,去府字;改左右武候府为左右候卫,改左右领军府为左右屯卫,改备身府(天皇十八年置)为左右骁卫,增设左右御
辽朝印信。杓窊意为鹰,以鹰鹘作印纽,取疾速之意。有征伐,往往赐将帅用之。
官名。清初内务府御用、御马、尚方、尚膳诸监之主官。掌理诸监所属事务。其下设左、右副管各一人佐之。后改设郎中、员外郎等官,遂省。
官名。南朝梁置,陈沿置。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定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八班。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多省称为小冢宰。天官府次官,员二人,佐大冢宰卿掌宫廷供奉、侍卫以及全国财政收支,百官俸给等事务,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北周依《周礼》小宰
官名,秦置,为近侍小臣的泛称。《史记·秦始皇本纪》:“二世曰:‘善’。乃行诛大臣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注:“《索隐》:少,小也。近,近侍之臣。三郎谓中郎、外郎、散郎。”
官制术语。唐、宋官员以微过谴逐者,经一定考限或遇恩赦而迁用于内地,称量移。白居易《贬江州司马自题》:“一旦失恩先左迁,三年随例未量移。”宋制,官员贬谪至边远地区,遇恩赦而迁至距京师较近的地区,称为量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