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一品。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省治隆兴 (今江西南昌),又称隆兴行省,统江西、福建地。十五年,另置福建行省,寻将江西行省併入福建。不久,又立江西行省于赣州。十六年,还治隆兴。后江西、福建行省几次分合。成宗大德三年(1299),福建地入江浙行省,江西自为一省,领十八路、九州军民政务,辖境包括今江西和广东省大部分地区。置丞相一员,平章二员,左、右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一品。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省治隆兴 (今江西南昌),又称隆兴行省,统江西、福建地。十五年,另置福建行省,寻将江西行省併入福建。不久,又立江西行省于赣州。十六年,还治隆兴。后江西、福建行省几次分合。成宗大德三年(1299),福建地入江浙行省,江西自为一省,领十八路、九州军民政务,辖境包括今江西和广东省大部分地区。置丞相一员,平章二员,左、右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
官署名。元明清都置。元代掌军民之务,分道掌管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宣布于郡县,郡县有请求则向省汇报。见《元史·百官七·宣慰使司》。明承元制,在西南少数民族世袭的土官中置宣慰司,司置使,为土官中最高武职,从
官名,汉置,掌武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尉》:“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亦无印绶官属。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汉书·
泛指长官的副手或佐吏。《后汉书·景丹传》:“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有干事称,迁朔调连卒副贰。”李贤注: “副贰,属令也”。长官的辅佐。也就是副长官,如今言“第二把手”。《后汉书·景丹传》:“王莽时举四科
宋朝乡兵统兵,官名。南宋初年,诸路州军忠义巡社乡兵,每十人为一甲,五甲为一队,四队为一部,于本部推择一人为部长。官名。中华民国置,为中央各部的长官;相当清朝各部的尚书、民国前各部的“总长”。
军事机构合称。元朝后期将侍卫亲军中的前卫、后卫、左卫、右卫、中卫、武卫、左卫率府、右卫率府八支汉人卫军,合称为八卫或八卫汉军。
官署名。清朝盛京礼部办事机构。顺治十五年 (1658)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皆为满员。掌理供应各陵祭物,管理僧道养赡,并供给过往官吏饭食。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官名。元朝置,肃政廉访司长官,各道监司设二员,正三品。下辖副使、佥事、经历、知事掌地方监察之事。官名。元置,为廉访司长官,掌纠察官吏、狱讼,兼管农业。详“肃政廉访司”条。
见“驻泊”。
官职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职有清、浊之分,士族高门只出任与自己身分相适的“清官”,寒门则只能任“浊官”。由浊官迁任清官,则可大大提高其社会地位,故当时“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官得微清,则胜于转”(《隋书
官名。三国蜀置。职掌不详。见《三国志·李严传》裴松之注引诸葛亮《公文上尚书》。官名,三国蜀置,掌领兵宿卫或征伐。《三国志·蜀书·李严传》:“是臣小敏,言多增咎。”注:“亮公文上尚书曰……行左护军笃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