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参议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 改巡警部参议设。正四品,左、右各一人。掌参议厅,任一部谋议之事。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 改巡警部参议设。正四品,左、右各一人。掌参议厅,任一部谋议之事。
官名。代理啬夫。战国秦置。《睡虎地秦墓竹简·除吏律》: “有兴,除守啬夫,假佐居守者,上造以上不以令,赀二甲。”
官名。掌农业生产。一说即“司田”。《荀子·王制》:“相高下, 视肥, 序五种, 省农历,谨蓄藏,以时顺修,使农夫朴力而寡能,治田之事也。”于省吾新证:“治田即司田,《管子·立政》作申田
官名。户部之副长官。明始设,一人,正三品。与左侍郎共佐尚书掌部务。清沿明制。满、汉各一人,从二品。除佐尚书掌部务外,尚兼掌宝泉局鼓铸,与工部右侍郎同兼管钱法堂事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户部更名度
官名。辽客省的长官,见“客省”。
官署名。即尚书都省,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垂拱元年 (685) 为都台,长安三年(703) 为中台,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尚书都省。官署名。唐武后光宅元年改尚书省为文昌台,不久又称
官名,黄帝置,分掌左右方诸侯。《史记·五帝本纪》:“(黄帝)置左右大监 ,监于万国。”
官名。隋文帝置金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金部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清与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在印务梅伦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参见“国伯”。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库部郎”互称,为尚书省库部曹长官。唐朝置为兵部库部司长官,从五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库大夫、司库郎中,寻各复旧。五代因之。北宋初为五品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