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省试录取者的称号。见“省试(2)”。
官名。北魏置,掌管采伐宫殿营造所需材木。《魏书·裴骏传》: “(孝文帝)迁都洛阳,以(裴)宣为采材副将。”
官名。见“某国详稳司”。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治内科,为国医属下最高内科医生。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署名。渤海国置,左相、左平章事、侍中、左常侍、谏议居之。
官署名。明朝南京大理寺的省称。因与北京大理寺相别,故名。
皇太后祗应机构。辽置,见“著帐郎君院”。
宋朝举人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又称请解。即举人向州、府或转运司、国子监、太学等投纳家状,申请应举。获准后,方许参加解试。科举制度中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唐制是由应试士子带着身份、履历证书至所在县申请应举,
官署名。①掌管地方治安机构。宋真宗景德三年(1007)始置京东五路巡检司,其后各处分置,或置都巡检司。西夏沿置,仁宗天盛年间(1049—1069)不设。金、元沿置于京城及要害之处。明洪武二年(1369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工(唐改尚功)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改正八品,属尚功局。为司制、典制之佐,协掌裁缝衣服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