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武汉国民政府

武汉国民政府

广州国民政府北迁武汉后的通称。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发展,设于广州的国民政府决定迁都武汉。为了及时处理有关政治、军事和外交等紧急事宜,在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十二月十二日便已先行到达武汉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政府委员组成党政联席会议,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国民政府的临时代表机关。党政联席会议在次年二月二十一日宣告结束,并宣布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即日起开始办公。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三月三十日国民政府公布了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修正国民政府组织法》。根据新的规定,改组了武汉国民政府。其要点是:一、为了扩大民主,防止个人独裁,规定将国民政府委员增至二十八人,委员由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废除主席职位,只设常务委员五人,处理日常国务;二、将国民政府委员会开会的法定人数,由原来的全体委员过半数改为只有国民政府所在地之委员的的半数出席,即为有效;三、扩充政府行政机构,除原有外交、财政、司法、交通各部和秘书处外,又增设了劳工、农政、实业、教育、卫生五部。这时中国共产党已决定参加国民政府,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委员中有共产党员二人,新增设的农政、劳工两部的部长也是由共产党员充任的。同年七月十五日,以汪精卫为首的武汉国民政府中的右派宣布反共,九月,与南京国民政府合并。

猜你喜欢

  • 宗学博士

    官名。南宋宁宗嘉定七年(1214),改宗学教授置,正八品。十年,令序位在太常博士之下。掌教授宗学生。

  • 翰林院勾当官

    官名。宋置,见“翰林院”。

  • 左右备身副都督

    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协助左右备身正都督统领左右备身五职、左右备身等,负责宿卫侍从。从五品上。

  • 治历

    官名。《汉书·律历志》有治历邓平,为太史令所属待诏的职任之一。

  • 小匠师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佐匠师中大夫、小匠师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匠师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中大

  • 督捕右理事官

    官名。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顺治十一年(1654)设,满州、汉军各一人,后改满、汉各一人。掌督捕逃人事。康熙二年(1663)改隶兵部。三十八年,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遂裁。

  • 太子内直备身正副都督

    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 七色补官人

    又称“非泛补官人”。即宋朝七种通过特殊途径补授官职的人。一为宗室女婿曾得解者,二为皇室贵族女婿和捧香人,三为官员异姓缌麻以上亲属该享受恩泽者,四为阵亡人女婿,五为上书献颂、文理可采之士人,六为随从出使

  • 将作少府丞

    官名,汉置,为将作少府之副,佐其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等。西汉有两丞,东汉改为一丞,俸六百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官名。为秦代将作少府的副职,汉景帝时改称“将作大匠丞”,见该条。

  • 工部饭银处

    清代工部内部机构。掌收支工部官员的饭食银两,设司员,由工部堂官在满、汉司员中委派,无固定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