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武备院兼管事务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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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准中士、下士

    官名。北周置司准中士,正二命;司准下士,正一命。掌衡器的标准,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

  • 天全招讨使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置司于碉门(今四川天全)。置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下辖鱼通路(今四川康定东)万户府、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等机构。

  • 兵曹掾属

    官名。见“公府兵曹”。

  • 税课司郎中

    官名。清末度支部税课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所管事宜。

  • 司薪第巴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其职掌为管理柴薪。民国时期沿置。

  • 掌醢令

    官名。隋朝光禄寺掌醢署长官,置一员,从八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 升为正七品。唐朝沿置,一员,正八品下。掌供醯醢之属而辨其名物。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明洪武八年(1375)改光禄寺为光禄司,置为

  • 督军御史中丞

    官名。即以御史中丞之职督军者。东汉末及三国魏置。《三国志·魏文帝纪》裴松之注引《献帝传》有“督军御史中丞司马懿”。《荀或传》裴松之注引《三辅决录》: 严象“以督军御史中丞诣扬州讨袁术”。一说督军、御史

  • 南京留司御史台

    官署名。北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置,掌拜表行香,纠举违失。设权判台事或管勾台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下设令史、知班、驱使官、书吏各一人。

  • 五营校尉

    魏晋南北朝沿置东汉的北军五校尉, 合称五营校尉。《晋书·职官志》:“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等校尉,是为五校、并汉官池。魏晋逮于江左,狱领营兵,并置司马、功曹、主簿。”北魏与北齐亦有五营校尉之设,

  • 掾史属

    掾史属为掾史和属之合称,即三公府、将军府诸曹之正、副二长官,掾史(一般称掾)为正,属为副。见《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掾史属》,参看“掾”、“掾史”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