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将
军职名。北宋神宗行将兵法,每路兵设一员统领。金朝诸边将亦置,正七品,掌率所部轮番巡守边境。
宋代实行将兵法时将一级编制的统兵官的正职;也是南宋时期屯驻大军下将一级编制统兵官的正职。金亦置正将,为诸边将之一,秩正七品,掌提控部堡将、轮番巡守边境。参见“将兵法”。
军职名。北宋神宗行将兵法,每路兵设一员统领。金朝诸边将亦置,正七品,掌率所部轮番巡守边境。
宋代实行将兵法时将一级编制的统兵官的正职;也是南宋时期屯驻大军下将一级编制统兵官的正职。金亦置正将,为诸边将之一,秩正七品,掌提控部堡将、轮番巡守边境。参见“将兵法”。
女官名。宋朝尚书内省置,原名管干仙诏公事,南宋改称。
官署名。清末为推行“新政”而设置的办事机构。简称“政务处”。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拟具意见,请旨定夺。置督办政务大臣、参预政务大臣,无定额,以军机大臣、大学士、总督兼充。下设
见“军巡院”。
1、掌管国家粮仓的官署。始于秦,汉沿置,属治粟内史和大司农,其后,历代沿置。南朝梁分属司农卿和太府卿,北齐和隋属司农寺,金属太府监,元属宣徽院。其长官分别为太仓令、太仓使、太仓提举、太仓大使等。见《文
即“札萨克”。官名。为蒙古语的音译,意思是“执政”。清代蒙古族住区分为若干旗,每旗的长官称扎萨克。大漠内四十九旗,大漠外八十六旗,每旗扎萨克一人,掌一旗政令;其佐官有协理台吉二至四人,管旗章京一人,副
官名。晋始置,掌祭祀之事。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北齐沿置。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设置,属社会部,管理社会福利事务。其管理范围包括社会保险,劳动者生活的改善,社会服务事业,人民日常生活程度,职业介绍,贫苦老弱残废的收容、教养等的指导
官署名。简称帐司。北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置,隶三司。掌稽查清理财赋簿书文籍,钩考钱财盈亏多寡。设提举官、同提举官、帐勾官、催驱官各一人。元丰(1078—1085)改制,并归比部。
郡门下吏名。据《后汉书·百官志》记载,三公有“黄閤主簿,录众事。”郡国亦设,常见《碑》、《传》。其职掌是“主诸簿书,普关诸事”,见韦昭《辩释名》。故主簿除掌文书之外,其职务并不固定,至东汉时其职任也还
即“捕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