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检法官

检法官

官名。宋朝三司、户部、御史台、刑部、大理寺及诸路提点刑狱司皆设,负责提供检详各种条法。


官名。宋代在刑部、大理寺、御史台、户部、三司、诸路提点刑狱司设置,掌检详法律,以确定刑罚。

猜你喜欢

  • 函谷关都尉

    官名,汉置,掌守护关口,稽察行人车马,收敛关税。《后汉书·光武帝纪》:(十九年)复置函谷关都尉。注:“九年省,今复置。”

  • 官都

    官名。一说为众官之长。相当冢宰。《管子·问》: “五官有度制,官都其有常断。”尹知章注: “官都,谓总摄诸司者也。五官既各有制度,官都复自有常断。”郭沫若集校: “此‘官都’与‘五官’同列,当为中央之

  • 广西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广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广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理牺牲所、司牲司、在京沈阳左

  • 地方行政科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地方官制变更,考核地方官吏,管理各省官立行政局所之废置、分合,各省官员选举任用之注册存案,地方衙门官员裁汰革除等事。置员外郎一人,总

  • 熙春园都监

    官名。金泰和四年(公元1204年)置熙春园,属上林署,以都监为主官,下设同监。

  • 宦奄

    官名。战国秦置。宦官中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不更以下到谋人,粺米一斗,酱半升,采(菜)羹,刍槁各半石。宦奄如不更。”

  • 宿直官

    隋制,尚书省三十六侍郎,分司曹务,直宿禁省,如汉尚书台之制。唐制,“凡尚书省官,每日一人宿直,都司执直簿一,转以为次”(《唐六典·尚书都省》)。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并在尚书省置押宿官。元丰四年

  • 右府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掌右府库中所藏器物,下设右府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保障

    官员任职的保障措施。依照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除特任官、公使、秘书以外,文官非受刑法的宣告、惩戒法的处分,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免职:一、因身体

  • 六计

    周朝考察官吏的六项标准。《周礼·天官·小宰》:“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听,平治;廉,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