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校吏部尚书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享;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享;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战国燕置。掌监制陶器的工官。分左陶尹,右陶尹。见《季木藏匋》。战国时燕国设置,为制作陶瓦之官,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组《燕下都城址调查报告》中谓发现陶片中有“廿三年十月,左陶尹,
官名。汉代置,属中书令。职掌及置废情况不详。三国吴沿置,仍隶中书令。负责草拟诏书,并常被派出执行重要使命,如孙休即位前,即由宗正与中书郎从会稽迎休至京城。还曾被派典校州郡文书,监察百官。品位虽不很高,
功臣号。宋朝以赐禁军诸班直将校。参见“功臣号”。
官署名。元宪宗三年(1253),忽必烈受京兆分地,奏以河东解州盐供军用,立从宜府掌管其事,屯田凤翔,募民受盐入粟,转输四川。宪宗七年(1257)罢。
官署名。北宋置,掌造法糯、糯酒、常料三等酒,以供需用,以京朝官一人、三班使臣及内侍二人为监官,下有匠十九人,兵校一百三十九人,掌库十四人。官署名。宋置,属光禄寺,掌造酒以供邦国日常之用。监官二人,监门
官署名。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洪武十五年 (1382) 始置,置监察御史掌其事。建文 (1399—1402) 中罢。成祖即位,复置。永乐元年 (1403) 改北京道。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拟武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拟威雄将军等号。
官名,汉置,为州郡佐吏,简称主记、记室、主记掾、主记室,位在主记室史上,掌记录文书,催督期会。后世多沿置。隋以后无。
官名。十六国前燕置。慕容俊破冉闵后,诈云冉闵妻得传国玺以献,于元玺元年(352)即皇帝位,封冉闵妻为此。见《晋书·慕容俊载记》
官名。尚书省都兵曹长官通称。亦称郎中。三国魏、西晋、北魏、北齐皆置。魏、晋六品,秩四百石;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中为五品上,郎从五品中,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品 然仍可通称为郎; 北齐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