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校司徒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简称贵州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贵州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增至四人,满洲三人,
官名。金朝始置,为文散官。完颜亮天德二年 (1150)由奉德大夫改。从五品下。元朝改从四品,宣授。明朝为从四品,初授。官名。金朝文阶官,从五品下叫朝列大夫。元朝升为从四品;明朝为从四品初授之阶。见《金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掌油漆,与木作、瓦作、东行作等共同负责营造宫室、陵墓,并铜锡妆奁、器用等事。
皇帝围猎服务机构。辽置,属北面场官。设围场都太师、围场都管、围场使、围场副使等官。清代有“木兰围场”,见该条。
又称加捐指分。清朝任官方法之一。清制:凡京外月选官,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捐纳章程规定,凡候补官,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谓之指分。
见“御笔”。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掌收受弘州、大同等地岁办油面,供应内府及放支宫人宦者饮膳食物,隶宣徽院。置提点、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官署名。北魏置。设于京师,多由其它内官典其事。《魏书·苟颓传》:“(苟颓)迁奏事中散,典凉州作曹。迁内行令。”一说属西部尚书。
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掌贵赤军人万名,扈驾出入。置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八千户所。置营于檀州(今北京市密云县),衙司在大
官位与俸禄。《汉书·宣帝纪》“皆受官禄田宅财物”。官吏的俸禄,犹言官员们的“工资”。官禄即官俸。俸,也写作“奉”。参看“官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