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
通指政府机关或团体、个人在其活动中所形成、已处理完毕并加以分类保存的文书、文件等各种资料。其称始于清。其源出于东北边外民族书写文字的木牌。清杨宾《柳边纪略》云“边外文字,多书于木,往来传递者曰牌子,以削木片若牌故也。存贮年久者曰档案,曰档子,以积累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然今文字之书于纸者,亦呼为牌子、档子”。清朝所称档案,指各衙署公事完毕加以分类存贮的各种公文书和册籍等,多设有专门库房,并派专人管理。
通指政府机关或团体、个人在其活动中所形成、已处理完毕并加以分类保存的文书、文件等各种资料。其称始于清。其源出于东北边外民族书写文字的木牌。清杨宾《柳边纪略》云“边外文字,多书于木,往来传递者曰牌子,以削木片若牌故也。存贮年久者曰档案,曰档子,以积累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然今文字之书于纸者,亦呼为牌子、档子”。清朝所称档案,指各衙署公事完毕加以分类存贮的各种公文书和册籍等,多设有专门库房,并派专人管理。
官名。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驾部曹,“掌车舆、牛马厩牧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见“护国军两广都司令部”。
官名。即“车府丞”。
见“都大提举茶马司”。
官名。汉武帝始置,掌内附乌桓事务。武帝遣骠骑将军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后,为防止乌桓与匈奴交通,因徙其部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置乌桓校尉监之,秩二千石,持节统领之。后不常置。东汉建武二
官名。晋朝置,郡府属吏,掌记录、文书。位仅次于主簿。官名,为主记室掾的简称,汉置,为州郡佐吏,掌记录文书,催期会。参看“主记室掾”条。
官名。东汉大将军营部所属职吏。《续汉书·百官志》:“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兵曹掾史主兵事器械。”官名,为将军属官,掌兵事器械。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五品,奏补。掌审判。定额二十八人,刑科十九人,民科九人,分庭任事,每庭五人。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由诸站都统领使司改立,掌驿传。十四年,分置大都、上都两院。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事归兵部。同年复立,只掌蒙古驿站。仁宗延祐七年(1320),
官署名。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