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将
1、次于上将、次将的第三位次的将军。《史记·项羽本纪》:“王召宋义与计事,而大说之,因置以为上将军。项羽为鲁公,为次将,范增为末将,救赵。”
2、将领们的自我谦称。
1、次于上将、次将的第三位次的将军。《史记·项羽本纪》:“王召宋义与计事,而大说之,因置以为上将军。项羽为鲁公,为次将,范增为末将,救赵。”
2、将领们的自我谦称。
官署名。即“祠祭清吏司”。官署名。清末置,属礼部。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改革官制,礼部新置各司均无“清吏”字样,祠祭清吏司亦改称祠祭司。职掌仍旧。参见“祠祭清吏司”。
官名。(1)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由省委任,直属县知事,为有给职。主要掌理县署委办事件,督饬村长办理行政事务。(2)国民党政府设置,一为县以下的区署的主官,辅佐县长总理全区政务。参见“区署”。二为市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隶少府监。后与司柒署并为织染署。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大祝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祝司长官,员一人,掌六祝之辞,事鬼神以祈求福祥。大将出征,以羊祭所过名山大川。下设小祝上士以佐其职,领司巫中士、丧祝中士、甸祝中士、诅祝
官名。即相国。战国赵、魏、中山、秦等国置。赵国兵器《相邦春平侯剑铭》: “四年,相邦春平侯”。《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所引魏国法律“魏户律”: “廿五年闰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告相邦。”参见“相国”
官名。又称“中军司马”。春秋时晋国置。晋国上、中、下三军皆设司马。元司马为中军的军法执行官。大夫爵。《国语·晋语七》: “(晋悼公)知魏绛之勇而不乱也,使为元司马。”韦昭注: “元司马,中军司马。”参
官署名。元朝置。掌中宫钱粮造作,管领哈思罕(今辽宁旅大市北)、肇州(今黑龙江肇州东)、朵因温都儿(今内蒙古札赉特旗雅克山一带)诸色人匠四千户,隶中政院。置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各一员。下辖十一千户所:
清朝山西、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乾隆二十二年(1757)设。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辖十家。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其上有总甲、牌头等头目。
官名。即司勋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司勋郎中。官名。唐高祖龙朔二年,改司勋郎为司勋大夫。掌校定勋绩,论官赏、勋官告身等事。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
元代枢密院所属京城侍卫军。世祖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改侍卫亲军为左、右、中三卫。十六年(公元1279年)增设前后两军,合称五卫, 秩均为三品, 各以都指挥使为主官,掌宿卫扈从,兼管屯田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