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 战国楚置。 掌量器制造。 《尊古斋古鉥集林》著录战国楚官印文: “群㮚客鉥”。
官署名。隋朝始置,有开府一员,掌斥候伺非; 又有长史、司马及功仓兵骑诸曹参军事,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员、行参军三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开府为率,并置副率。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太子左清道卫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
专差御史名。金宣宗南迁后,以诸州政务繁多,于贞祐二年(公元1214年)遣御史巡视诸州,初为一年一巡,兴定元年(公元1217年)以后改为一年二次出巡。
①官制用语。汉代选拔官吏考试的第二个等级称乙科,在甲科之下。唐代明经分甲、乙、丙、丁四科,进士分甲、乙两科。② 明、清称举人为乙科。指科目的第二等,明清时作为举人的代称。参见“甲科”。
官名。匈奴置。奕蠡为匈奴语音译,亦作谷蠡。由单于亲子弟担任,地位仅低于左、右贤王和左奕蠡王,而合称四角,有依次担任单于的可能。西汉时居西方,所统土地、人口多于其它地位较低的诸王。
官名。清末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长官。负责看押未决人犯,及处理所内一切事务。属大理院者从五品,奏补; 属京师两审判厅者分别为正六品、从六品,奏补。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主掌驾驭兵车及天子所乘副车的官长。《周礼·夏官》:“戎仆,中大夫二人”,“掌驭戎车,掌王倅车之政,正其服,犯軷,如玉路之仪。凡巡守及兵车之会,亦如之。掌凡戎车之仪
即“江苏清吏司郎中”。
官名,金朝置,为太府监长官,正四品,掌出纳邦国财用钱谷之事,下属机构有左右库藏、支应所、太仓、酒坊、典给署、市买司。其佐官有少监,从五品;丞,从六品。下属有左藏库使,从六品;右藏库使,从六品;支应所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