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的前行官,也叫先锋官。《史记·黥布列传》:“至咸阳,布常为军锋。”《三国志·魏书·张郃传》:“从讨柳城,与张辽俱为军锋。”
官名。南朝梁、陈为鸿胪卿副贰,梁二班、陈八品。北齐置一员,为鸿胪寺处理日常公务的事务官,位次少卿,七品。历朝沿置,亦称“鸿胪寺丞”。隋、唐、五代置二员,隋初正七品,炀帝改从五品,唐从六品上。唐高宗、武
见“三司推官”。官名。见“三部判官”。
流外官等级。南朝梁置,位在蕴位下,门下、中书、尚书正令史等官此位。亦称“三品勋位”。(1)太平天国依据功绩封给的荣誉称号。凡在金田参加起义的,均称“功勋加一等”, 凡自金田起义以后参加太平军, 从永安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始置,以执政兼任,为都督府副长官。
官署名。北宋置,掌造法糯、糯酒、常料三等酒,以供需用,以京朝官一人、三班使臣及内侍二人为监官,下有匠十九人,兵校一百三十九人,掌库十四人。官署名。宋置,属光禄寺,掌造酒以供邦国日常之用。监官二人,监门
金代铨选之制,凡选为朝官谓之随朝。
秦汉时官吏任用限制之一。秦汉时出任官吏须具有一定的财产,如韩信在秦时为布衣,因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汉沿秦制,景帝后元二年(公元前147年)以前,须訾算十以上乃得为官,后元二年始减为四算。入吏亦须有
满语。参见“档案”。
官名。宋太祖乾德四年(966)置,以朝官充任。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又分置各案推官或巡官,以京朝官充任,掌管诸案事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皆废。官名。见“三部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