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匠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九年1272),隶工部,秩从五品。置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元代工部所属机构。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置,秩从五品,以提举、副提举各一人主管。
官署名。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九年1272),隶工部,秩从五品。置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元代工部所属机构。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置,秩从五品,以提举、副提举各一人主管。
官名。即左散骑常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左散骑常侍。官名。唐置,属门下省,见“侍极”。
官名。明洪武 (1368—1398)中改原行人而置,正九品。为行人司正官。二十七年改以进士充任,升品秩,正七品。掌捧节、奉使之事。建文(1399—1402)中罢。成祖即位,复旧制。官名。为行人司的长官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益州牧刘璋置。掌参议军事。官名,东汉建安初益州牧刘璋置,掌参议军事。《三国志·蜀书·法正传》:“正与同郡孟达俱入蜀依刘璋,久之为新都令,后召署军议校尉。”
见“宝章阁”。官名,宋理宗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置,位在学士、直学士之下,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宝章阁学士”条。
官名。古代称西方少数民族为戎。北周置掌戎隶中士,正二命;掌戎隶下士,正一命。掌管俘获的西方少数民族以供役使,属秋官府司隶下大夫。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二人,五、六品不等。原由典狱司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兼充,三十四年改为专差,由本部员外郎、主事中奏补,任期二年。掌领本部南、北两监事务。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置厅丞一人,下分刑、民两科。每科分二庭,各置推事六人。审判采合议制。宣统元年
明代铨选方式之一。不定期举选,以恩例铨任举人为官。
官名。元置,为上林署令丞的佐官,见“上林署”。
官名。清末邮传部政司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二人,正五品,奏补,掌主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