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北部曹属官,一说为次官,与下大夫不并置。《魏书·陆俟传》:“(陆叡)为北征都督,拜北部长,转尚书。”孝文帝太和 (477—499) 改制时废。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筹计全军战具军火等事。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指郡府选拔骑士的考试。汉制,郡府于岁终讲武练兵,选取骑士。《后汉书·耿弇传》:“弇少好学,习父业,常见郡尉试骑士,建旗鼓,肄驰射,由是好将帅之事。”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213)曹操为魏公后置,典尚书奏事,属秘书令,权柄颇重。《三国志·刘放传》: “文帝即位,(刘)放、(孙)资转为(秘书)左、右丞,数月,放徙为令。黄初(220—226)初,改
三国蜀所置尚书郎官名。亦作左选部郎。与右选郎、吏部郎同掌官吏铨选。见《三国志·邓芝传》。官名,也称左选部郎,三国蜀置尚书左右选部郎,与吏部郎共掌铨选。《三国志·蜀书·邓芝传》:“子良,袭爵,景耀中为尚
官名。清朝前锋营中随前锋统领办事之属官。雍正三年(1725)设。共四员,左、右翼各二人。由统领于本翼前锋校内酌委。掌章奏文移。
官名。即殿中丞,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殿中丞。金朝置为内侍阶官。金为二十五阶中的第五阶,秩正五品中。元朝沿之,升为十四阶中的第三阶,正三品。官名。金代为正五品中内侍官,元代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皮司长官,掌各种皮革的加工、缝制。下设小司皮上士以佐其职,领裘工中士、履工中士、鞄工中士、 工中士、 韦工中士、 胶工中士、 毳工中士
满语官名。汉译有二: ①副总管,为总管(“乌赫哩达”)之副职。②苑副,为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圆明园、长春园、畅春园、清漪园等处之管理官员,苑丞之副职,品秩从七品至未入流不等。
即月奉,详“月奉”条。按月支付的薪俸。民国时期薪俸支付的主要方式。参见“薪给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