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从事史
州学官名。南朝齐梁置,为文学从事的异称。见“文学从事”。
州学官名。南朝齐梁置,为文学从事的异称。见“文学从事”。
官名。金朝置,战时掌征集物资等事。
官名。见“遥辇乣详稳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掌拟定海军军法、军狱规章,研究海军各公约之性质,承办海军裁判管狱人员之开补升调等事。设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司法官四人,录事六人。宣统元年
官名。元于艺文监置太监检校书籍事二人,从三品,为艺文监的长官。
见“翰林医官院”。
军职名。宋神宗时实行结队法,正规军以五十人为一队,设拥队为头领之一,作战时执刀押后。宋军职名。宋神宗实行将兵法与结队法,队的统领称为拥队,一般须以都一级的军使、副兵马使或都头、副都头充任,在将校乏人时
市政府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公安事项,消防事项,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保甲事项,兵役事项,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均不设公安局或警察所,关于公安局掌理事项
官制用语。指家中祖先有功勋或出任一定的官职,子孙可以凭此取得仕宦或入国子学等特权。
满语官名。汉名为族长。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乾隆十三年 (1748) 年置,设郎中领其事。下设员外郎、主事等官,皆无定员,由本部堂官酌派。掌理旗民争讼户口田房之案,必须刑讯者,会同刑部审理。光绪三十二年(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