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号官
魏晋至隋朝,以军中无职事之官为散号官,如隋朝有四十三号将军,以加泛授。
魏晋至隋朝,以军中无职事之官为散号官,如隋朝有四十三号将军,以加泛授。
官名。即汾祠丞。
官名。见“公府东曹”。
官名。同“寺人”。春秋置。近侍小臣。《孟子·万章上》:“于齐主侍人瘠环,有诸乎?”赵岐注:“君之所近狎人。”参见“寺人”。
官名,西汉置,东汉省,俸六百石,为中尉属官,主兵掌治安。参看《中垒》条。
官署名。北宋置,掌藏兵器,隶卫尉寺。官库名。见“内弓箭库”。
官名。金贞祐五年(公元1217年)置于集贤院,备皇帝咨询。秩正八品,员额不限。
官名。周朝置。主卜筮计时日之官。《大戴礼记·千乘》:“日、历、巫、祝,执伎以守官,俟命而作,祈王年、祷民命及畜谷、蜚征,庶虞草。”
官名。唐置,属集贤院,以学士充任,掌修史之事。
即“三老”与“五更”的合称,分见“三老”、“五更”。官名,汉置。三老本为乡官,掌教化。乡三老之优者举为县三老,还有国三老。五更指年老而知三德五事者。以大夫为五更。《汉书·礼乐志》:“养三老于辟雍。”注
官名。宋朝宣抚司属官,掌赞使务,不常设。神宗熙宁(1068—1077)中,以直舍人院吕大防充任,为宣抚司上佐。南宋沿置。高宗绍兴十年(1140),杨沂中以太尉为淮北宣抚副使,刘琦以节度使为判官,礼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