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选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指官员出缺,候缺者依序于指定缺分补授之例,满洲刑部司狱任职期满者,于双单月主事等官除不积缺外,升选十缺后升用一人。吉林、黑龙江主事期满,系汉军者,于双单月汉缺员外郎与在京汉军堂主事较俸,俟汉主事升过六缺之后升用一人。皆应此选。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指官员出缺,候缺者依序于指定缺分补授之例,满洲刑部司狱任职期满者,于双单月主事等官除不积缺外,升选十缺后升用一人。吉林、黑龙江主事期满,系汉军者,于双单月汉缺员外郎与在京汉军堂主事较俸,俟汉主事升过六缺之后升用一人。皆应此选。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卢龙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卢龙监”。
官名。① 明朝置,武官。始以内臣、文臣充任,位在总兵官之上,寓以监察之义。永乐 (1403—1424) 中,亲军三大营均设提督内臣。正德 (1506—1521) 中,皇帝自称总督军务,武臣江彬以平虏伯
官署名。南宋初年,始置于四川,为宣抚处置使司措置财赋。高宗绍兴六年(1136),又置于镇江,以户部侍郎为长官,掌屯驻江淮诸军钱粮。同年,鄂州亦置,以户部郎官领之,掌岳飞军钱粮。十一年,收诸帅之兵改为御
官名。金贞祐五年(公元1217年)设,为集贤院的副长官,秩从五品。
唐高祖、太宗时置公廨本钱,为诸司办公费用,以诸司令史主之,号捉钱令史; 每司九人,补于吏部,岁满授官。一度废置。高宗以后改以典史主公廨本钱。
官名。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掌帐房处事。初名“帐房头目”,额设三人。康熙二十一年(1682)定为七品。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是称。三十六年定为三等侍卫衔,食六品俸。
官名。金始置,为文散官,以授从六品下文官。元朝沿置,改文官从五品,宣授。明朝为文官从五品,初授。官名。金朝设此官,文职从六品下称奉训大夫。元代升为从五品。明代为从五品初授之阶。见《金史·百官一·文官九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三品蕴位。属流外官,地位很低。
官名,俸比千石,掌左户郎值班户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汉仪注》。
见“军巡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