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点五房公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中书门下属官,总领中书门下五房公事,位在堂后官之上。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中书门下属官,总领中书门下五房公事,位在堂后官之上。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名。吐蕃官,即副相,置一人,亦号小论。
官名。西汉置,为皇后之卿。掌宫门卫屯兵。
官署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为北京,故改刑部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置官依旧。十八年革。
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官名。西汉水衡都尉所属有农仓长及丞,掌贮藏谷物。《汉书·张敞传》有“甘泉仓丞”。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翊正司,掌皇后属户二千五百,设于成宗元贞元年(1295)。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清朝给予报捐官生者之凭证。捐事由户部捐纳房主办,收捐或由外省,或由部库,咸丰(1851—1861)以后由京铜局。凡报捐之官生,由户部发给执照,以为凭据。
官署名。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930)分飞龙院为左、右,以小马坊为之,掌马牧之事。
官名。元太宗六年 (1234) 始设,为燕京行尚书省长官,掌管中原政刑财赋,又称行天下诸路也可札鲁忽赤、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等。中统元年 (1260) 罢。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改宣议郎置,为从七品下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官名。宋代文散官从七品授宣奉郎。见《宋史·职官九·文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