掖庭局医官
官名。金置,属掖庭局,掌皇后医药之事,以尚药局、太医院官兼。
官名。金置,属掖庭局,掌皇后医药之事,以尚药局、太医院官兼。
官名。北齐置。见“典农署”。
官名。见“敷文阁”。
官名。明清都察院之属官。专司巡盐。明洪武(1368—1398)中设。后定制两淮、两浙、长芦、河东各派一人,任期一年。对所属都转运盐使司行监察之责。清初沿置,并增设福建、两广各一人。康熙(1662—17
官名。《周礼》之制,邦畿千里。北周于王畿之内置畿法上士,正三命;畿法中士,正二命。各掌其畿的民数及狱讼,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州的等级之一。元为属于散府的州,不辖县;明清时隶属于府,亦称属州,与县同级。
官名,即门下督盗贼,汉置,为郡佐吏,掌兵卫,长官出,则带剑导从,居则巡察禁防盗贼。也简称督盗、督盗贼、门下督。后世多沿置。见汉《巴郡太守张纳碑》,参看“门下督盗贼”条。
官名。明、清各府道纪司之副主官。分理诸府之道众,颁发度牒。明洪武十五年 (1382)设,一人,未入流,无俸禄。清顺治 (1644—1661)中沿设,一人,亦未入流。选通晓经义,恪守清规者充任。
武官名。清置,属前锋营,掌分辖营众。见“前锋营”。
参见“正任”、“观察使”。
同“内城巡警总厅事务所”,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