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置,属翰林学士院,地位在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之下,从四品,不限员额。其应奉文字者,衔内带知制诰。元在翰林兼国史院与蒙古翰林院中有直学士,当为沿金制而设。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刑狱之事。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司常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理九种旗帜,各有类属,用于国事。北周依《周礼》置司常中士,正二命;司常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司辂下大夫。
官名。周朝置。掌天文。《国语·鲁语下》:“是故天子大采朝日”,“少采夕月,与大史、司载纠虔天刑”。韦昭注:“载,天文也。司天文谓冯相氏、保章氏,与大史相俪偶也。因夕月而恭敬观天法,考行度以知妖祥也。”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 (525) 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的九班。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统诸鹰扬府府兵,置护军四员,掌副贰将军,寻改武 (虎) 贲郎将,又置武 (虎) 牙郎将六员,又有长史、录事参军,司仓、兵、骑、铠等
宋代置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宣庆使、宣政使、昭宣使,多为内侍和武臣的高级阶官,朝参时位在东班前,称为班官。
官名。突厥有此官,为高级官员。见《北史·突厥传》,参看“次设”条。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人,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
官名。北魏置,掌管采伐宫殿营造所需材木。《魏书·裴骏传》: “(孝文帝)迁都洛阳,以(裴)宣为采材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