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治安之事。由刑部郎官领之。
官署名。宋置,为招抚使的官署,简称招抚司。宋招抚使不常置,宋太宗时李顺起义,特设川峡招抚使,掌招抚讨伐之事。北宋末年对金战争中,有时在金的统治区设招抚使或招抚处置使,负责收复失地,如张所曾任河北西路招
官名。南北朝诸王公侯国置。掌牧养马匹。隋罢。
副职,或与“偏”连称“偏裨”。《史记·楚世家》:“虏我大将军屈匄、裨将军逢侯丑等七十余人。”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管理西北各部。
城镇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置,其职权略同于“乡董”,参见该条。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长才类科目。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诏举,李史鱼及第。
官署名。金朝置。属尚书省兵部。掌受发省部及外部文字。设管勾、同管勾领司事,秩从七品、从八品。官署名,金朝置。掌受发省、部及外路文字。属尚书兵部。见《金史·百官二》。
宦官职名。宋内侍省与辽三班院均置,为右班宦官的领班。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景云二年(公元711年)诏举,李俊之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