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他喇布勒哈番
即“拜他拉布勒哈番”。
即“拜他拉布勒哈番”。
宫中女官名。南史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七品。官名。南朝宋设此官,为宫内官职,官阶为七品。见《宋书·后妃传》。
官名。周朝置。主管宗庙祭祀之礼。一说与“大宗伯”同。《礼记·杂记》:“大夫之表,大宗人相,小宗人命龟,卜人作龟。”孔颖达疏:“大宗谓大宗伯也。相佐威仪。”参见“大宗伯”。
官名,俸六百石,掌公主车马。见《汉官》、参看“公主家令”条。
官名。南齐置。参见“校籍郎”。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右神武军统兵长官,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分羽林军而置,寻废。肃宗至德二载(757)以左、右羽林军减耗而又别置,初设一员,正三品,乾元二年(759)以战乱未息,增为二员,总衙前射生
官名。南朝梁置,陈沿之。武帝天监七年 (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班阶稍降,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陈改定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
官名。东晋改南夷校尉置,掌管宁州的少数民族事务。领兵,立府,置长史、司马、参军等僚属。四品。南朝沿置。宋四品,陈拟六品、比秩千石。官名。西晋置南夷校尉,秩第四品,东晋初改称镇蛮校尉。南齐亦置镇蛮校尉,
元、明、清三朝对少数民族地区世袭地方官之统称。明中期以后又称“土司”。元始设,凡以少数民族首领任地方官者即称之,其名号与流官无别。明清沿元制,且有发展。专设名号,以别于流官。又以领土兵及守土之别,分为
官署名。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掌主财政。各设度支使一人掌司事,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库官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黑龙江省裁,其事隶民政使司兼理。官署名。清光绪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 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九班。陈沿置,拟八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