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南将军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与抚东、抚西、抚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地位相当于征南将军。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与抚东、抚西、抚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地位相当于征南将军。
官名。即太府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太府卿。
唐、宋官员赎罪制度之一。唐制,官员犯罪,许以职事官、散官、卫官、勋官,抵徒罪若干年,所抵年数依官品高下不等。宋制,许用现任或历任官、职、差遣,抵徒罪若干年,不得用爵或勋官抵罪。
监狱名。元代的行省为中央派出机构,不设狱。明代始于行省设置监狱,由按察使司的司狱专管,负责全省行政的布政使司亦设司狱兼管。清代布政司不设司狱,省监专由按察司的司狱管理,故又称臬司监或司监。
指魏晋南北朝时期控制朝政,作称帝准备的权臣的府署。《南齐书·谢眺传》: “高宗辅政,以眺为骠骑谘议,领记室,掌霸府文笔”。即指南齐明帝萧鸾即位前的鸾骑大将军府。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丰九年(1859)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同治中又添设新班遇缺先一班,皆因成交纳实银而称为银捐。其选用之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以至有“序补过速,见缺指捐”之指斥。
官名,汉于边郡置兵马掾,掌兵事。有时兵马掾和兵曹掾同时置。兵马掾位居兵曹掾之下。《后汉书·独行列传·刘茂》:“兵马掾严授虑有伏兵,苦谏止,不听。”郡分职吏名。东汉置,《后汉书·独行·刘茂传》记渔阳有兵
官名。南朝梁置,陈沿置。任命朝中官员为此职。班品较中权将军高一阶。参见 “中权将军”。
官署名。简称广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广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理牺牲所、司牲司、在京沈阳左
官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警政司长官。掌司事。详“警政司”。
将官名。金章宗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侵宋时置,位在荡江将军下,掌领兵征战,事毕则免。见《金史·百官一》。武官名。金泰和中伐宋时置,是临时性质的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