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博务
官署名。北宋于陕西沿边诸州置,掌商人入中现钱与粟帛,按值予以茶盐。
官署名。北宋于陕西沿边诸州置,掌商人入中现钱与粟帛,按值予以茶盐。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典牧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清朝八旗直年大臣之属官。由直年大臣于各旗参领内委派,无定员。掌章奏文移。
见“都军头”。
清朝都察院按省区划分的十五个监察机构之总称。即京畿道、河南道、江南道、浙江道、山西道、山东道、陕西道、湖广道、江西道、福建道、四川道、广东道、广西道、云南道、贵州道。初制,仅河南、江南、浙江、山东、山
官署名。秩从二品。隶陕西行省。立于武宗至大三年(1310),辖黄河以东盐、夏等州地。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罢,文宗即位后复立。置宣慰使都元帅三员,副都元帅、佥都元帅事各二员。
即今天的律师,协助办理讼事的人。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被告抄状入手,乃请刀笔讼师。”
官名。五代设置,为马步院的主官,见“马步院”。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平准中士佐官,正一命。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十二级。秦汉沿置。《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 “更,言主领更卒,部其役使也。”参见“二十等爵”。爵名,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十二级为左更。更言主领更卒,部其役使。见《汉书·百
官署名。清朝总管宫廷事务之专门机构,独立于政府的行政系统之外。顺治(1644—1661)初设,十一年(1654),以十三衙门取代之,十八年复设,遂为定制。总掌上三旗包衣之政令与宫禁之治理。具体负责宫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