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本处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乾隆(1736—1795)以前称“红本房”。设于宫内。掌进本、批本事务。每日进本,将满票签处所送转奏事处进呈。本章发下后,均用红笔将皇帝阅定之签批于本面,再交满票签处。遇改签及折本,则记档存案,按日发交办理。司员有满翰林官一人,内阁中书七人。
官署名。清初为避免明朝秉笔太监之弊,特设批本处,专营批发本章。凡经内阁票拟进览决定之本章,交批本处批示,付内阁录旨发抄,俗称红本。见《清会典·事例·内阁职掌》,参看《清史稿·职官一·内阁》。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乾隆(1736—1795)以前称“红本房”。设于宫内。掌进本、批本事务。每日进本,将满票签处所送转奏事处进呈。本章发下后,均用红笔将皇帝阅定之签批于本面,再交满票签处。遇改签及折本,则记档存案,按日发交办理。司员有满翰林官一人,内阁中书七人。
官署名。清初为避免明朝秉笔太监之弊,特设批本处,专营批发本章。凡经内阁票拟进览决定之本章,交批本处批示,付内阁录旨发抄,俗称红本。见《清会典·事例·内阁职掌》,参看《清史稿·职官一·内阁》。
官名。十六国后凉、后燕皆置,掌尚书省民部曹。或说西魏初亦置。隋文帝开皇三年 (583)置为尚书省六部长官之一,由度支尚书改名。唐初沿置,高宗永徽元年 (650)改名户部尚书。隋、唐正三品。参见“民部”
官名。清置,属内翻书房,见该条。
清朝内务府庆丰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
宋朝文臣寄禄官阶通称。
参见“斋郎”。官名。北魏、唐皆置,属太常,掌入荐香灯、整拂神幄,出入神主等。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魏书·官氏志》、《新唐书·太常寺》。
官名。宋朝皇帝巡幸则于行在置,掌应奉巡幸所需钱物,事毕即罢。官名。宋置,见“转运使”。
官名。甄官署长官。或说东汉已置。两晋南北朝至唐皆置,隋朝员二人,从八品; 唐朝员一人,从八品下。宋朝存其名而罕有除授。金朝复置,从六品。参见“甄官署”。官名。后汉将作属官有前后中甄官令,掌陶瓷工场。晋
卫名。明永乐十三年(1415)始置,为京卫中上直亲军卫之一。设指挥使五人,指挥同知十人,指挥佥事二十人,卫镇抚十人,统所二十五。掌统领幼军,轮番带刀侍卫。
官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国务院置,得代理秘书长。次年取销。
官名。周设此官,掌接待宾客。《周礼·秋官·小行人》:“小行人,掌邦国宾客之礼籍,以待四方之使者。”参看“大行人”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