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狱
官名,掌刑狱。汉朝崔骃《大理箴》:“理臣司律,敢告执狱。”
官名,掌刑狱。汉朝崔骃《大理箴》:“理臣司律,敢告执狱。”
七品堂官是县令和知县的别称。唐朝规定,上县县令从六品上,中县县令正七品上,中下县县令从七品上。下县县令从七品下。县令掌导风化、察冤滞、听狱讼等。见《新唐书·百官志四下》。明沿其制。明朝初年,县分为三等
科举考试出题方法之一。考官拟经义试题时,从六经中摘取上下不相连贯而文意剖裂的语句,或以一句文字的后数字连下句文字的前数字,合为一题,称作断章。嘉泰元年(公元1201年)后,朝廷累令禁止。明清八股文的试
官署名。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掌贮木材,以供营缮。
官名。①唐朝左右卫所领勋卫府长官,各置一员,正四品下,领本府之属以宿卫,而总其事。②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勋府长官,各置一员,从四品上,领本府之属以宿卫,而总其事,高宗永徽三年 (652) 改名旅贲郎,
官名。见“徽猷阁”。
匈奴王号名,掌领本部兵众。《后汉书·窦融列传》:“宪分遣副尉阎盘、司马耿夔、耿谭将左谷蠡王师子、右呼衍王顺訾等,精骑万余,与北单于战于稽落山,大破之。”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分掌寺庙佛教事务。另有称教习苏拉喇嘛、额外教习苏拉喇嘛者,皆于京师设若干人。
秉承皇帝旨意。有时并非出自帝命,而成为一种假藉的名义或政治待遇。两晋南北朝或后世权臣多有此种名义,以此得自行处置政务、任免官吏,虽称“承制行事”,但不为取得皇帝同意。
官名。主管陶瓷用具制造。一说为殷朝官名。周朝属司空,称陶人、旊人。《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周则皆属司空。土工,陶、
尚书省正副长官泛称。《晋书·苻登载记》附《徐嵩传》: “此年少落落,有端贰之才。”尚书省的副长官称端贰,即端副,如尚书仆射。《晋书·苻登载记·附徐嵩》:“此年少落落,有端贰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