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简称东平兵马司。元朝于顺帝至正十年 (1350) 十月置,掌辖境防御、捕盗等职。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四员。
官名。西晋末叶州军府始有督护之名,系临时派遣上佐、参军等督护诸军以事征伐。东晋时诸州多有此职。荆州督护见《晋书·海西公纪》,江州督护见《晋书·哀帝纪》,梁州督护见《晋书·张光传》;交州除置督护外,因其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客省副使置,后定为从七品。官名,宋置,详“中侍郎”条。
服饰名。又称为朝服。清代亦称补服,乃官服之一。国家举行殿廷仪式、庆典筵宴及衙署办公等场合穿用之。礼服有朝服与吉服之细微区别。包括袍服、褂服。皇帝之礼袍有朝袍、衮袍、龙袍; 礼褂有朝褂、龙褂等别。官员之
宋朝官员役卒随身、傔人合称。宰相、执政、使相至正任刺史以上有随身,其余官员给傔人,由一人至百人不等,给其衣粮或餐钱。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隶太常司,掌祭祀用牲之事,次年革。设官不详。洪熙元年(1425)改置牺牲所。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掌办人事行政。
官署名。全称为山东路都元帅府统军司。设于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总管从宿州到宁海州的蒙古、汉军万户。至元二年(1265),由益都移司于沂州(今山东临沂)。设统军使、副使。至元九年,改为山东行枢密院
官名。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顺治十一年(1654)设,满洲、汉军各一人,后改满、汉各一人。掌督捕逃人事。康熙二年(1663)改隶兵部。三十八年,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遂裁。
汉朝书写军令的简牍簿籍,因长一尺(约合今23公分),故名。汉军法规定,如军队吏卒斩首,即以尺籍报送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