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干当公事
官名。即户部勾当公事,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参见“户部勾当公事”。
官名。即户部勾当公事,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参见“户部勾当公事”。
军事编制。明朝京军十二团营中奋武、耀武、练武、显武四营的全称。成化三年(1467)置。各设坐营内臣一员、武臣一员、号头一员、把总二十员。嘉靖二十九年(1550)罢。
官名。晋始置,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隋诸王国有舍人四人。唐沿置于亲王府,掌供引纳驱策之事。
见“通译官”。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北齐置,属太府寺甄官署。
官名。即“司法参军事”。官名。掌鞠狱丽法、督盗贼、知脏贿没收。唐置,在府为法曹参军,在州为司法参军,在县为司法。见《新唐书·百官四》。
官名。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置,监修民国历史,由国务总理兼领,地位在馆长之上。参见“国史馆”。
见“鸿胪少卿”。官名,为鸿胪寺卿之贰,即副卿、副长官。详见“鸿胪寺”条。
官名。宋代设茶马司,后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设有主管茶马、同提举茶马、都大提举茶马三级官员。详“茶马司”条。
官名,为郎中令之副,佐令行职事。参看“郎中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