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缺
清朝铨选制度。指官缺月选之截止日期。凡月选,满洲、蒙古、汉军皆以上旬(即每月初五日),汉官以下旬(即每月二十五日),笔帖式以中旬(即每月二十日) 为截止日期。截前出缺、开缺为本月之缺,逾期为下月之缺。在京衙门满洲官于二十八、九日出缺,汉官于十八、九日出缺,应立即咨报开缺。应具题奉旨开缺者,满缺系二十一日以前到部者,赶于十七日以前具题,科抄虽在截缺以后下部,其缺仍为本月之缺,如满缺至二十二日到部,汉缺至十三日到部,赶题不及,其缺即为下月之缺。
清朝铨选制度。指官缺月选之截止日期。凡月选,满洲、蒙古、汉军皆以上旬(即每月初五日),汉官以下旬(即每月二十五日),笔帖式以中旬(即每月二十日) 为截止日期。截前出缺、开缺为本月之缺,逾期为下月之缺。在京衙门满洲官于二十八、九日出缺,汉官于十八、九日出缺,应立即咨报开缺。应具题奉旨开缺者,满缺系二十一日以前到部者,赶于十七日以前具题,科抄虽在截缺以后下部,其缺仍为本月之缺,如满缺至二十二日到部,汉缺至十三日到部,赶题不及,其缺即为下月之缺。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韩休及第。
授官的文凭。即“告身”,见该条。
即“彰愍宫”。
官名,东汉置。都尉功曹,即都尉属下的功曹,此处的都尉,指郡都尉,太守的佐官,掌郡兵、防盗贼、主治安。都尉功曹掌考查、记录下属官吏的功劳。《后汉书·张酺传》:“(王青)父隆,建武初为都尉功曹,青为小史,
参见“光禄司”。
官署名。辽朝置,掌钱币铸造等事。设于平州(今河北卢龙)。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元和元年(公元806年)诏举,陈岵及第;元和三年(公元808年)诏举,萧睦及第。
官名。唐朝后期置,东都留守属官,魏弘章曾任之。
官名。即给事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给事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给事中为东台舍人,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罪名。指官员或诸侯王、列侯违抗、搁置皇帝诏命。西汉武帝时始立废格、诅诽之法,多从重判处,或至于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