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院
官署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907)置,有判院事一人为长,领四镇所管兵车赋税、诸色课利,按旧时簿籍施行,寻改判院事为建昌宫使,乾元二年 (912) 废。
官署名。五代朱温(全忠)建国时设,掌管所辖境内的财赋收入。其长官称使,以宰相任之。见《历代职官简释》。
官署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907)置,有判院事一人为长,领四镇所管兵车赋税、诸色课利,按旧时簿籍施行,寻改判院事为建昌宫使,乾元二年 (912) 废。
官署名。五代朱温(全忠)建国时设,掌管所辖境内的财赋收入。其长官称使,以宰相任之。见《历代职官简释》。
杂任职名。唐置,属太子左右清道率府,员额五十人,掌东宫仪仗之事。
官名。南宋置,为御营司的副主官,见“御营使司”。
官名。宋代枢密院设此官,全称为“同签书枢密院事”,为枢密院主官之一,位在使、知院事、同知院事、副使、签书院事之下,为该院副贰之官,时设时罢,元丰新官制后改为“权领枢密院”。见《宋史·职官二·枢密院》。
官名。十六国后燕置,为高级武职,地位在卫将军上。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一品下,位在仪同三司下。太和二十三年改为二品,位在太子太师上。北齐沿置,仍为二品,在太子太师上,但已不统兵,为安排有军
官署名。清末奉天省所属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奉天省旗民事务。置旗务使一人,下设佥事、科员等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裁。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设于奉天省。主
官署名。西汉丞相府所属诸曹之一,主兵事。东汉三公府亦置,掾秩比三百石; 郡县所置,掾秩百石。官名。汉朝司隶属官有兵曹从事史,有兵事时则设置此官,掌管兵马。北齐在各州设兵曹参军,为州官的佐吏。唐制,府设
官名。秦置,属詹事,西汉沿置。掌后宫中收藏币帛诸物,裁制补浣衣物。成帝鸿嘉三年(前18)因詹事省,并属大长秋。东汉诸公主属吏有私府长,大长秋所属称中宫私府长。官名,汉置,为郡守国相之属官,掌私府之事。
官署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为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二十八年改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设长
以奴客充任的士兵。晋代常征发私家的奴僮以充兵役,是世兵制下兵士的来源之一。《晋书·刁协传》:“以奴为兵,取将吏客使转运,皆协所建也。”又《文献通考·兵考三》:“元帝南渡,有大将军、都督、四镇、四征、四
官名。南宋置,为四辖之一。孝宗隆兴二年 (1164),令选通判、知县资序人充任。外补则为郡守,内迁则为寺、监丞簿,或直接升任杂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