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礼部置,掌册宝及封册礼命,章服冠帔,旌节、恩赐,奏表章制造表词,及图书、祥瑞,旌表孝行之事。凡宝印、朱记给赐,牌印关借、请纳等皆属之。
官名。清末总检察厅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六人,正五品,奏补。分任本厅检察事宜。
官署名。清宣统元年(1909)承陆军部海军处而设,掌筹画成立海军基础事宜。置筹办海军大臣二员,以掌其事。初分参赞厅、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医务五司。二年,改军制、军政、军学、军防、军医、军枢、军储、
官名。隋朝光禄寺掌醢署长官,置一员,从八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 升为正七品。唐朝沿置,一员,正八品下。掌供醯醢之属而辨其名物。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明洪武八年(1375)改光禄寺为光禄司,置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钟师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钟、磬的演奏,下设司钟磬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
官名。南朝梁置,称为五德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十六班,与智威将军等代旧征虏将军,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六班。陈沿置,改称为五威将军之一,定为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如加
官署名。初明太祖洪武十七年 (1384)于五军都督府各置左、右断事二人,提控案牍一人,并从九品。二十三年升断事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又分设五断事司,各置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五人,俱正七品,分理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
官名。太平天国呼伞为浪,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贼伪官名》所记有典天浪一官,注:“呼伞曰浪”。典天浪即天王府中管伞的典官,员额未详。按《贼情汇纂》所记天王府的典官均为朝内典官,其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名。三国魏置,员四人,五品。隶散骑省,吴国亦置。西晋因魏制。与散骑常侍、侍中、黄门侍郎等侍从皇帝左右,顾问应对、谏诤拾遗,共平尚书奏事。东晋罢。南朝复置,员四人,隶集书省,掌文学侍从、谏诤纠劾,收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