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寺
官署名。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分掌狱讼复审工作。参见“大理寺左寺”。
官署名。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分掌狱讼复审工作。参见“大理寺左寺”。
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官名。签判是“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掌诸案文移事务。宋朝,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六·签判》:“宋朝之制,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
官署名。辽朝七盐使司之一。掌辽东等路诸盐场产销。设在辽东。行盐地面为辽东各地。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判官、管勾、同管勾、都监、同监、知法等官。辽东盐旧课收入十三万一千五百七十二贯八百
官名。南宋置,参掌尚书左选之事。
官名。清末度支部派驻各省清理财政局官员。宣统元年(1909)各省设清理财政局,始置。每省一人,三、四品不等,度支部遴员奏派。共派二十人,任期二年。掌稽查督催该局一切应办事宜。
因过继,收养等关系改用他人姓氏,及后归宗,要求恢复本姓者,称为复姓。清制,凡官员复姓,京官由各该衙门咨部,旗员由本旗咨部,分别取具同乡京官印结和本佐领图记。在籍候补汉京官,由本籍总督巡抚咨部; 外官,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翼王府典官之一,掌刑狱。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神翼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杨仪传》:“(建兴)八年(230),(杨仪)迁长史,加绥军将军。”杂号将军名,三国蜀置,掌征伐、驻守或后勤工作。《三国志·蜀书·杨仪传》:“(建兴)八年,迁长史,加绥军将军。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掌国家各项财政支出帐簿,下设掌出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掌纳上士”。
官名,汉置,佐治民。《后汉书·百官志》:“每属国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丞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