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合的,又称哈的大师。伊斯兰教法官称号。元朝于伊斯兰教徒聚居区设哈的,朝廷设回回哈的司作为管理伊斯兰教徒的机构。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回回哈的司,命哈的太师只管掌教念经,回回人所有刑名、户籍、
官名。周朝置。① 驾车马之官。同“驭”。《诗经·小雅·车攻》:“徒御不惊”。郑玄笺:“徒,御马也。”《礼记·王制》:“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②武官又称“御戎”。《左传·成公十
官名。唐宪宗元和八年(813)废天威军,以其隶左、右神策军,置马、步军将军及指挥使,以马军大将军知军事。
官署名,为宫中图书馆之一,即天子的书库。《汉书·艺文志》:“建藏书之策,置与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注:“如淳曰:刘歆《七略》曰: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
见“印务章京”。
宋朝太学职事名,即前廊学录。参见“学录”。
元朝统领回回炮手及军匠的机构。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改回回炮手都元帅府置,秩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等官,下辖千户所三翼。官署名。元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置炮手总管府。十八年(公
府的等级之一。金制各路首府以外的府称为散府。元代散府为属于路的府。
贡举科目名。隋朝始置。唐朝尤贵此科,其得人亦为最盛,应此科者试诗、赋及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 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甲第,从九品上; 乙第,从九品下。后以箴论表赞,代诗赋试策三道。
见“禀”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