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名。北魏置,中书省低级办事人员,负责抄写。选能书者充任,多由地位较高官员推荐。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后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管帝、后仪仗之旗、瓜、吾仗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官名。南齐置,掌管含德殿事务。苟励曾任此职。见《南齐书·张欣泰传》。
官名。晋始置,《晋书·桓彝传》记彝为宣城内史时,裨惠为其长史。《宋书·顾传》记于孝建元年(公元454年),“出为义阳王昶东中郎长史,行会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月八日,根据参政院的建议,袁世凯公布《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国民代表大会由国民代表组成,关于全国国民变更国体的请愿事件,由“
官名。唐末、五代节度使不在本镇则置,代行节度使之职。宋初沿置,多不赴本任,用为三品武臣寄禄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为正四品。徽宗政和七年 (1117),改名承宣使。
官名。隋于诸王府置铠曹行参军,唐武德中改为铠曹参军事。置于亲王府,员额二人,秩正七品下,掌仪卫兵杖。贞观中废。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十月置,为国民政府五院之一,是全国最高司法机关。有管理司法审判,行政审判的职权。其组织分司法行政部、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设秘书、参事两处。长官称院长、副院长,由国民
官名。明朝巡抚兼理军务之职。其地原设有总兵官,则称赞理军务。
即“郭什哈昂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