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部丞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三品,左、右各一员。佐尚书、侍郎统率各司,综领众务。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丞。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三品,左、右各一员。佐尚书、侍郎统率各司,综领众务。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丞。
官名。清设总管牧场事,由察哈尔副都统兼任。下属有两翼总管各一人、翼长各一人。见。《历代职官简释》。
官名合称。宋朝军巡判官,司理、司户、司法参军,县主簿,县尉,简称判、司、簿、尉。为选人第四等、第七阶。徽宗崇宁二年(1103)重定选人官名,换迪功郎。宋初选人第七阶本官阶的通称。崇宁二年(公元1103
官署名。高昌国掌政务诸部之一。
“行台尚书仆射”的省称。
官名泛称。唐朝为秘书省、殿中省、太常寺、太仆寺、左春坊等部门具有天文、音乐、医术、阴阳卜筮等专门技能并管理该事务的官员的通称。分本色出身与非伎术出身两种。以伎术起家出仕者为本色出身,其叙迁有限制,不得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领兵。《三国志·黄盖传》: “拜武锋中郎将,武陵蛮夷反乱,攻守城邑,乃以盖领太守。”官名,三国吴置,掌征伐。《三国志·吴书·黄盖传》:“建安中,随周瑜拒曹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改行宫禁卫所置,设提举、提点、干当官,以诸司使、副使、内侍都知、押班充任。参见“皇城司”。南宋置,为“行宫禁卫所”的改称,见“行宫禁卫所”。
汉朝官吏秩位等级。次于中二千石,高于二千石。西汉诸侯王相秩即真二千石。据汉律,真二千石月俸二万,如以谷计,则月得百五十斛,一岁凡得千八百石。东汉半钱半谷,偶有变动。秦汉官吏俸禄等级名。《后汉书·百官五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诸王府及侯、丞相、检点、指挥的属官。属于天王府及诸王府的,分别以王号为称,如典天厨、典东厨、典北厨、典翼厨、典燕厨、典豫厨,侯以下直称为侯典厨、相典厨、检典厨、指典厨。
官名。即少府少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少府少监。官名。见“内府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