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府监丞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析太府寺别置少府监,始置少府监丞二员为佐官,从五品,掌判监内日常公务。唐太宗贞观元年 (627)复置后定置六员,从六品下。本寺诸署所需之物由其申报尚书省以供给之; 诸署所判入库之物,则各以其名数州土为籍,并均衡工役之难易众寡劳逸。北宋前期为寄禄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一员为职事官,正八品,参领少府之事。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罢。辽、金皆置。金朝置二员,从六品,世宗大定十一年 (1171) 省,二十一年复置。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析太府寺别置少府监,始置少府监丞二员为佐官,从五品,掌判监内日常公务。唐太宗贞观元年 (627)复置后定置六员,从六品下。本寺诸署所需之物由其申报尚书省以供给之; 诸署所判入库之物,则各以其名数州土为籍,并均衡工役之难易众寡劳逸。北宋前期为寄禄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一员为职事官,正八品,参领少府之事。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罢。辽、金皆置。金朝置二员,从六品,世宗大定十一年 (1171) 省,二十一年复置。
散官名。金朝司天二十五阶之第四阶,秩正五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上,称灵宪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① 西汉丞相、御史大夫、车骑将军、前将军府,东汉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府之合称。有时也指太尉、司徒、司空、大将军四府。② 唐朝县尉别称。西汉指丞相府、御史府、车骑将军府、前将军府。《汉书·赵充国传》:
清朝凡为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分守险要之副将,均称协标。
即“安徽清吏司郎中”。
古代武官所戴之冠,亦称武冠。相传为战国时赵惠文王所制,故名。或以为秦朝御史所戴法冠即此。汉朝以后侍中、中常侍亦戴此冠。后代或有沿用。晋朝亦名武冠,详见“武冠”。
军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陆军部,掌检阅陆军部队。实际上是因人设事。
东汉末、三国时期帝王特赐给权位极重的大臣的一种待遇。受此号者拥有代行帝王旨意、掌握生杀的特权。节即符节,钺是专用于帝王仪仗的斧状兵器,两者都是象征帝王权威的信符。《三国志·董卓传》:“迁太尉,假节钺、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管种栗等事。官署名。辽置,典南京栗园。属南面京官。
官名。明清都察院之属官。专司巡盐。明洪武(1368—1398)中设。后定制两淮、两浙、长芦、河东各派一人,任期一年。对所属都转运盐使司行监察之责。清初沿置,并增设福建、两广各一人。康熙(1662—17
官名,三国吴置,掌右部军务,《三国志·吴书·陆逊传》:“(孙)权纳其策,以为帐下右部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