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寄资

寄资

官制用语。又称寄官。宋朝,内侍升迁阶官依法至内东头供奉官止,再迁则当转出,依外官例归于吏部。如不转出,而又非正式地带更高阶官,称为寄资。除待遇外,其升迁方式与带正式阶官相同。候迁至带御器械、押班、都知,方许正式带高级阶官。又吏人勒留或归司仍充吏职,其所迁官亦称寄资。


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1)宋代内侍官非正式带高级阶官者称为寄资, 又称寄官。内侍升迁阶官,依法至内东头供奉官止,再迁则须转出,依外官例归于吏部。不转出,可以用寄资的办法带高级官阶。除待遇之外,寄资的升迁方式与带正式阶官同。待升至带御器械、押班、都知,则可正式带高级阶官。(2)吏人出职后如勒留或归司仍充吏职,其出职后所迁阶官亦称寄资。

猜你喜欢

  • 司几筵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司几筵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下设司几筵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司几筵”。

  • 法部左参议

    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总核参议厅事务,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

  • 州伯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州行政的长官。《礼记·内则》: “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官名。也称“州长”,掌其州的教治政令等。《礼记·内则》下:“州史献诸州伯,州伯令藏诸州府。”管辖一方或若干部族的诸

  • 法部监医正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正八品,奏补。掌本部南、北二监人犯医疗事。

  • 制置青白盐使

    官名。北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始置,以閤门祗候充任,掌行陕西、河东沿边盐法。

  • 抚干

    安抚司干办公事简称。

  • 定远大将军

    官阶名,金朝置。为武散官从四品中,位在安远大将军下,怀远大将军上。散官只有官阶,无具体职事。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四品中。元沿置,升秩为从三品。

  • 修合卖药所

    官署合称。即宋朝修合药所与出卖药所。徽宗初于京城置二修合药所、五出卖药所。政和四年(1114),改修合药所为医药和剂局,出卖药所为医药惠民局。参见“熟药所”。

  • 矿业监察员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实业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五月十六日公布的《矿业监察员规程》规定,常驻于矿业繁盛区域或重要矿场,其监察的事项为:一、奉行矿业法令事项;二、矿利保护事项;三、矿业保

  • 马闲右部督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吕范传》:“(吕据)还拜偏将军,入补马闲右部督,迁越骑校尉。”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吴书·吕范传》:“还拜偏将军,入補马闲右部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