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盗
官名。同“害盗”。战国秦置。掌追捕盗贼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内史杂》: “侯(候)、司寇及群下吏毋敢为官府佐、史及禁苑宪盗。”
官名。同“害盗”。战国秦置。掌追捕盗贼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内史杂》: “侯(候)、司寇及群下吏毋敢为官府佐、史及禁苑宪盗。”
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唐会要·名称》: 太宗贞观四年(630)“戴胄除民部尚书,与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同平章国计”。
官署名,汉朝亭的办事机关称亭寺。《后汉书·孝质帝纪》:“丹阳贼陸宫等围城,烧亭寺,丹阳太守击破之。”其后,南朝宋等沿置。《宋书·明帝纪》泰始四年九月诏曰:“自今凡窃执官仗,拒战逻司,或攻剽亭寺,及害吏
辽行政区划。会同元年(公元938年)置上京道、南京道,并改旧南京道为东京道。统和二十五年(公元1007年)置中京道,合称五京道。(1)上京道,治所在上京临潢府(今辽宁省巴林左旗东南波罗城),辖临潢府及
卿大夫代称。《尚书·周书·立政》:“迪惟有夏,乃有室大竞。”孔安国传:“惟有夏禹之时,乃有卿大夫室家之强”。
官名。王国属官,晋朝平原、汝南、琅玡、扶风、齐等大国置典府,位舍人下,后演为此职。南朝宋沿置,各一员; 梁亦置,以中正品评位不登二品者为之。北齐皇子王国、诸王国皆置,各一员。隋朝诸王国各置一员,位典府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一千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舆”。
官场用语。宋朝举人乡试、礼部试皆名列第一,称双元。宋代称连中解元与省元者为双元;明清时称连中解元与会元者为双元。
指著作佐郎。南朝宋齐以来,置著作佐郎,参与修史,故又称史佐。《陈书·姚察传》:“吏部尚书徐陵时领著作,复引为史佐。”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亦称西直房。掌选御用冠冕、袍服、履舄、靴袜诸事。下设袍房,为制作袍服之所。洪武十二年(1379) 始置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四人,正八品。二十八年重定内
官名。即中书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复名中书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