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大使
官名。见“宣抚使司”。
官名。见“宣抚使司”。
见“僧录司”。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七班,代旧振威将军; 普通六年 (525)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五班。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七班,代旧振威将军。
官名。北魏、北齐置,为典寺令副贰。
学官名。宋初学者依山林名胜创办书院教授生徒,其掌教者称山长。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命朱式为岳麓山书院山长,其他书院或称山主,或增设副山长。南宋后期,多由州学教授兼任。理宗景定(1260—126
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公同为二品。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见“地方法院分院”。
官名。南宋国史院、日历所、会要所置,以本署官兼任,掌本署修史之事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十一月十二日公布的《财政委员会组织大纲》规定,“国民政府为审查国库各项收支,实行财政公开起见,设立财政委员会。”其职权为整理财政,审查军政各费的概算,稽核公债的发
即“小遂伯下大夫”。
郡分职吏名。见“郡水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