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吏部内部机构。掌督催四司议办事件,使其按期完成。设官有郎中、员外郎与主事,均无员额,由尚书在司员中轮派。其下设经承二人,以协助办事。
官署名。西晋武帝时改秘书署置,属中书省,管理艺文图籍。以秘书丞为长官,称中书秘书丞,其属有秘书郎、校书郎等。惠帝永平元年(291)罢,改置秘书。
初为春秋战国时期对宰辅大臣的尊称。《荀子·尧问》: “缯丘之封人,见楚相孙叔敖曰”,“今相国有此三者,而不得罪楚之士民,何也? ”时孙叔敖任楚令尹。后渐成为官称,多作相邦(一说本名相邦,至西汉因避高帝
官署名。金朝置,掌劝课天下力田事。章宗泰和八年(1208)罢;宣宗贞祐 (1213—1217) 间复置,兴定六年 (1222) 改司农司。元世祖中统二年(1201)置,后改司农司。
官署名。①明清户部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掌理会计夏税、秋粮、存留、起运及赏赍、禄秩之经费。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宣德十年(1435)隶户部十三清吏司。清顺治元年(1644)隶户部十四清吏司,称支科
清考封授制度。定制,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除一子袭封外,其余诸子年至二十,例应考试马、步骑射及满语,分别等第封授,称考封。
官名。金朝置。设于河渠之处。隶属都水监。掌巡视河道、修整堤堰、栽植榆柳等河防之事,秩从七品。官名。金代设此官。《金史·百官二·都水监》:“都巡河官,从七品,掌巡视河道、修完堤堰、栽植榆柳、凡河防之事。
军事单位。明朝专为屯垦而置。多置于北部边境。设正千户、副千户、镇抚、百户等官与一般千户所同,往往不隶卫,而直属都司或行都司。军事机关名。元代左卫、中卫、右卫、前卫、后卫、武卫新军都指挥使司等下属机构有
官制术语。指服用金印紫绶的官职,尤特指进为金紫光禄大夫。《周书·赵刚传》:“累迁镇东将军、银青光禄大夫,历大行台郎中、征东将军,加金紫阶。”
官库名。清置,见“珍羞署署正、署丞”。